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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安徽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操作流程》的通知

皖招考〔2007〕24号

作者:日期:2007-11-30 14:26:34

(6)接收省考试院下发数据
各市在规定时间下载单机版数据包和单机版程序后利用程序提供的“数据下发”功能将数据下发至县级招办进行采像、打印表卡等后续工作。
(7)考生电子照片采集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由各县级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级招办可根据考生数量合理安排摄像工作场地。采像时注意合理调配光源和背景,确保人物突出、照片清晰。考生是否采像是生成考生号的依据,各县级招办和报名点应周密组织,将采像时间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8)生成考生号
考生号由县级招办在本考区采像全部结束后使用省考试院下发的程序统一生成。程序根据已摄像考生的预报名号科类和大小顺序自动生成连续的考生号,未摄像考生不生成考生号。
共14位,编码规则如下:
□□  □□□□□□     □          □    □□□□
年份    地区代码  考试类型代码  科类代码   顺序号
第1、2位:年份,2008年为“08”。
第3-8位:省、市、县(市、区)代码。
第9位:考试类型代码,固定为“1”。
第10位:科类代码(1-文史类;3-艺术[文];4-体育[文];5-理工类;7-艺术[理];8-体育[理];9-少年班),均由程序根据预报名号科类自动生成。
第11-14位:顺序号,由程序根据已采像考生预报名号顺序自动生成。
(9)打印、下发《考生号通知单》
《考生号通知单》如附件四所示。
《考生号通知单》由各县级招办负责组织打印并下发至每一位考生。
《考生号通知单》由两部分组成,左边部分由考生本人妥善保存,右边部分为考生填报的报名基本信息,若考生发现信息有误由县级招办统一进行更正。
(10)考生报名资格公示各县级招办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完成后需对所有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预报名号、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考生类别等信息。公示名单使用省考试院统一下发的软件打印。各级招办在公示考生资格的同时,须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件等举报途径。
(11)考生报名信息检查汇总上报
考生报名信息由各市招办汇总并严格检查无误后在规定时间通过专用FTP服务器上传。
艺体类考生的基本信息(不含会考成绩和政审信息)和照片信息于12月12日上报至我院,其他科类考生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于12月25日(根据各市工作安排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2008年1月10日)汇总上报。
数据传输流程及操作方法见附件二。
(12)后续工作考生会考成绩、评语录入、报名信息确认和更正、打印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组织体检等后续工作组织方式和操作流程与往年相同。
四、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考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各市、县(市、区)招办主任对本考区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负总责。各级招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所有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准确无误。
2、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级招办要认真审查考生资格,认真审查考生网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切实落实考生资格公示工作并公布举报电话。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3609538。
3、周密组织,规范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各级招办应针对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特点和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的新变化,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信息采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认真落实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环节。
4、增强服务意识。在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期间,各级招办必须设立咨询热线,解答报名点、考生提出的政策或技术问题。省考试院热线:0551-3612693,3612694,3612695。
附件一:流程图
附件二: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
附件三:数据传输操作流程
附件四:考生号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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