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用户 密 码 增强安全性 记住用户名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源中心 > 高考咨询 > 正文

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2007〕23号

作者:日期:2007-11-30 16:00:56

各市、县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05〕18号),2008年凡在我省常住户口和学籍不满2年者(指转入我省到报考当年的9月1日。跟随父亲或母亲户口迁入我省和本人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转户者除外)不得在我省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艺术、体育类考生2007年12月1日至3日,其他考生2007年12月4日至14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市、县招办)报名。
2.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凭毕业会考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办确定。
往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凭同等学力证明到户籍所在市、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对于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前两位不是“34”的)报名的考生直接到户口所在市、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4.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报考少年班的考生,还须持有报考学校的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安徽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
5.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美术、音乐、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其他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见各单考学校简章。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科或理科,文科或理科考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艺术、体育类考生于2007年12月11日到所在市、县招办领取专业课报名通知单和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须携此通知单及彩色照片)。
四、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招办负责。各市、县招办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05〕18号)文件精神,联合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查,杜绝高考移民,把好报名关。往届生不得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
市、县招办及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须进行公示。
五、报名信息采集
1.2008年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在市、县(区)招办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分期分批组织考生本人在网上直接录入。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的具体操作过程及办法另文下发。报名点应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考生的照片信息须经市、县招办进行电子摄像采集。
3.对考生的会考成绩、政审意见等应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录入的考生信息,由各市、县招办组织人力录入,录入的考生信息要做到客观、全面和准确。
4.各报名点应组织考生对市、县招办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进行认真校对,错误的信息统一交由市、县招办进行修改。
5.考生对《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上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因考生确认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管理入口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6 巢湖教育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皖ICP备050138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