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全市中考阅卷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们成立了全市中考阅卷工作领导组、全市中考阅卷工作纪检组和全市中考阅卷工作指导组,以加强对全市中考阅卷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全程监督,确保中考阅卷工作在操作程序、操作流程上规范有序,坚决杜绝中考阅卷工作中任何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和标准不统一现象。
为保证中考阅卷工作万无一失、不出差错,我们做了认真的准备和周密的安排。在试卷的编排和阅卷任务的分解上,我们确定专门人员认真研究制定方案:一是要加强保密性,做到混合编排后的试卷以考场为单位打乱县区界限,各阅卷点和阅卷教师无从辨别所阅试卷来自何县区;二是突出公平性,同一考生的不同学科试卷,尽可能在不同县区评阅,最大限度地缩小因县区间阅卷尺度的差异对考生产生的影响;三是注重可操作性,既要保证试卷保密的要求,打乱县区界限,又要方便操作,避免带来实际操作中的过大工作量和过多困难。四是为了保证在试卷编排中的保密性和对社会的可信度,所有编排分发工作,我们请武警部队战士承担,从而确保试卷编排的保密性和对社会的可信度。
在全市各阅卷点在评分标准和尺度把握上,我们多管齐下,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保证中考阅卷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一,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中考各学科《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人员统一进行试评,根据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定各学科评分细则,将评分标准进一步细化,把每一题特别是主观性试题的赋分分解到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小的得分点,并考虑到学生答题的每一种可能出现的答案,确定给分的原则和标准,作为全市各阅卷点统一执行的评分标准,防止教师阅卷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和不同阅卷点可能出现的偏差。
第二,为保证评分标准和尺度把握的统一,市教育局还统一组织了中考阅卷指导组和纪检组,分赴各县区阅卷点,督查、指导阅卷工作。阅卷指导组每县区9人(中考7个学科和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每学科各1人),工作地点在各学科阅卷室,全程参与,现场指导。阅卷指导组负责评分细则的解释,监督评分细则的执行,通过复查了解阅卷教师掌握和执行评分细则的情况,及时纠正偏差和现场解决阅卷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第三,强化对阅卷教师的培训工作,严格阅卷工作的纪律。各县区阅卷点对所有阅卷教师要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强调阅卷工作纪律,要求广大阅卷教师认真负责,严肃对待中考阅卷工作;并分学科组对阅卷教师进行评分细则培训,要求阅卷教师准确掌握评分标准和尺度,严格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杜绝阅卷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和不负责任、马虎了事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评分标准和尺度把握上可能出现的因人而异(不同阅卷教师存在差异)、先后不一(先紧后松或先送后紧等)等技术操作层面上的偏差。
第四,组织实施中考查卷工作。各县区统一安排2天时间,进行中考查卷工作,实行事后监督,纠正阅卷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失误和问题。对符合查卷工作规定的应该予以纠正的问题,及时依照规定程序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
四、中招录取工作和有关政策规定
1、志愿填报工作
(1)志愿设置:省市示范高中计划内和择校生,分别设置一个志愿和服从志愿;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综合班分别设置一个志愿和服从志愿。
(2)填报志愿时间:7月20日—23日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25日—26日为考生志愿确认时间。
(3)五年制高职、中专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录取。录取时间为8月3日—8日。
2、录取工作程序
(1)普高录取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省示范高中、第二批市示范高中、第三批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职业高中综合班),全部录取工作由市招办组织实施,原则上在8月底以前结束。
(2)录取过程实行计算机管理,依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在划定的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