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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巢湖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巢教办[2007]146号

作者:日期:2007-7-6 8:59:59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市政府《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巢政办【2007】25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巢湖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巢湖市教育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巢湖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巢政办[2007]25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一)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三)锅炉、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及管理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四)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落实校园安全保卫长效管理措施情况。
  (五)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六)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省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以及“全省中小学校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和工作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七)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前)。根据此次专项行动总体目标,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督促学校认真抓好落实。
  (二)学校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7月20日)。各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三)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检查阶段(7月20日~8月2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五个督查组对四县一区中小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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